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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食症(暴食症)

发布时间:2017-07-06

神经性贪食症最具特征性的行为就是进食大量的食物——典型的情况是零食远多于水果和蔬菜——超过绝大多数人在同种条件下的进食量。
       虽然在暴食中摄入的卡路里量在患者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但是贪食症的患者均有此行为。与进食的食物数量同样重要的是,这种暴食是自己无法控制的,这一点是暴食行为诊断标准的一部分。
       另外一项重要标准是患者试图通过使用“清除术”来抵消暴食行为的影响,防止可能的体重增加。这种技术包括进食后立即自我催吐、使用轻泻剂(一种用来减轻便秘的药)和利尿剂(通过大大增加排尿次数而造成体液减少的药)。一些患者同时采用这两种办法,而另一些患者则尝试其他方法。其中的一些人采用过量运动的办法,过量运动在神经性厌食症中更常见。实际上,在Davis等(1997)研究的患者中,57%的神经性贪食症患者存在过量运动,而在神经性厌食症患者中这个数字为81%。还有些人在两次暴食之间长时间地禁食。在DSM-IV中,神经性贪食症分为两个亚型:清除型和非清除型(锻炼或禁食)。但实际上,非清除型很少见,只占贪食症患者的6%~8%。
       而且研究还发现,清除型与非清除型并无差别,在精神病理学的严重程度、暴食发生频率、严重的抑郁症和恐惧障碍的普遍性上均无差异。由此引出的问题便是:非清除型是否是一个有用的亚型。
        清除并不是减少卡路里摄入的有效方法。催吐大概能减少50%的卡路里摄入,但与进食间隔越长,效果越差;轻泻剂或其他方法所发生作用的时间与暴食的间隔太长,所以几乎没有什么效果。
        在DSM-IV诊断标准之外的另一个更重要的诊断标准是心理特征描述。在某位女性个案中体现的是:尽管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和成功,但是她还是觉得自己的魅力及自信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她的体重和体形决定的。Garfinkel(1992)提到在107名寻求治疗的患神经性贪食症的妇女中,有97%具有这种心理。
        近来的调查都支持这一点,本病患者具有下列一组主要特点:暴食性行为、清除性行为及对体形的过分关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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